关于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生申请延长资助期限的通知

发布者:徐久发布时间:2021-04-14浏览次数:1176


 各相关学院:

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工作管理办法》(教外厅〔20201号)和《关于2021/2022学年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有关工作的通知》(留金来管〔20211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奖学金期限将于20217月到期,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按期毕业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生。满足以下申请条件,才能申请办理奖学金延期:

1.  已完成开题报告;

2.  已通过中期考核。

二、申请流程

1.申请者应认真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表》,内容如下:

1)申请延长奖学金期限理由;

2) 申请延长奖学金的具体期限(通常填一年或半年);

3)是否完成开题报告及通过中期考核;

4)目前论文进展及下一步学习计划。

《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表》见本文附件。

2.导师在申请表中就申请者学习态度、表现、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情况(务必包括这两项)签署意见,并签字。

3.所在学院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

4.申请者将导师签字、学院盖章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表》的PDF格式扫描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MB)发送至国际教育学院指定邮箱:hhui2020info@163.com

5.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59日。

6.国际教育学院将组织审核,并将合格申请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7.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一般于每年7月份公布延期申请结果。

三、注意事项

1.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以下学生不能申请延期:

1)   未按时完成学期注册的学生;

2)   学习态度不认真,没有通过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的;

3)   未参加或没有通过奖学金年度评审的;

4)   之前已经提交过一次延期申请的(延期满一年);

2.凡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延期申请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放弃申请或无效申请,因此发生的任何问题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学习期限延长手续,请在系统办事大厅相应流程中办理,系统使用手册见如下网址(https://ie.hhu.edu.cn/2020/0903/c14699a220615/page.htm),如有问题请咨询国际教育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国教院101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徐老师

电话:+8625 83787958

邮箱:hhui2020info@163.com 

 

 

河海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1414 

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表.docx 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表.pdf

文字:徐久、杨颖

审核:范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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